发布人:王诗雨发布时间:2019-03-13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工作计划,请有关教师做好申报准备。
一、选派计划及资助内容请参考《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4)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考《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及《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来校工作须满1年,
3、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4、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请参阅http://www.csc.edu.cn/article/716)。
5、已获批学校公派出国90天至6个月的人员须回校工作满1年;已获批学校公派出国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须回校工作满2年。
6、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考核合格,不得在处分影响期内;申请人在出国前两年的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或以上,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原则上要达到其聘任的岗位任务要求,并在教学、科研和其他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7、担任科级及以上干部的,申请公派长期出国(境),经二级单位同意后,报组织部审批后再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审核。担任系主任的,在申请公派长期出国(境)时需同时提交出国(境)期间的系行政工作的交接安排,经二级单位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审批。
8、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省、市、国外、校外其他项目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
三、出国访学回国后需按时参加考核。考核参照研修计划、《暨南大学长期公派出国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及回国当年的考核要求。
四、留基委网报时间:2019年3月20日至4月5日。
五、未尽事宜请参阅国家留学网
(http://www.csc.edu.cn/chuguo)。
六、校内申报遴选流程
1、登陆学校出入境管理系统:https://jsjx.jnu.edu.cn。账号和密码集成统一身份认证,与学校门户一致。点击业务管理-个人项目申请-长期出国申请,查看项目明细,点击申报项目,进行项目申请。项目内需要上传留基委申报表,请在留基委开放申报填写后下载上传。
2、填写完毕后,打印申报表格,交系、学院审批,二级党组织需对申报教师进行师德评价。若学院有多于一名教师申报,请在审批栏备注派出优先次序。
3、学院将本学院报名人员材料于2019年3月29日前交至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710)。
附件: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长期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联系人:徐思捷电话:85220029
出国访学交流qq群:361949174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