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黄少堂发布时间:2021-02-25
学院全体教职工:
为做好艺术学院系级领导班子的换届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院现对下设系负责人进行调整,具体工作事项详见《暨南大学艺术学院下设系负责人调整方案》。有意报名者请于请于3月5日前提交《艺术学院系领导干部岗位意向表》纸质版,其中个人签名必须亲笔手写,不可使用电子签名,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联系人:王诗雨,联系电话:85222870。
暨南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2月26日
暨南大学艺术学院下设系负责人调整方案
为做好艺术学院系级领导班子的换届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把政治忠诚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按照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充分发挥学院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把关作用,切实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任用到学院党政管理岗位上来,进一步加强系领导班子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暨南大学的指示精神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暨党发﹝2019﹞54号)《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对学校党政管理干部进行换届的通知》(暨党发﹝2019﹞55号)等文件要求,围绕“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中心目标,依照“程序规范、民主推选、集体决策、综合评价”的工作原则选拔学院下设系负责人。
二、指导文件
《暨南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暨党发〔2019〕54号)《中共暨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对学校党政管理干部进行换届的通知》(暨党发﹝2019﹞55号)等文件。
三、组织领导
干部选拔工作坚持集体负责制,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组成干部换届领导小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黄跃雄 李学武
成员:李 杰 叶志海 黄少堂 朱圭铭
秘书:王诗雨
学院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换届调整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换届程序
(一)任职条件
1.依照学校党委有关文件规定,新一届系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可任满四年,鼓励并优先选聘学术潜力大的年轻业务骨干。
2.担任系领导干部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到校最少一年。
3.具有严谨的治学作风,较宽的学术视野,较强的学科建设能力;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科研工作,具有适应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执行力。
(二)岗位职数
根据学院工作实际工作,设置系领导岗位职数如下:
影视系主任 | 1 |
美术系主任 | 1 |
新媒体艺术系主任 | 1 |
音乐系主任 | 1 |
影视系副系主任 | 1 |
(三)民主推荐
系负责人提名采取自愿报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自愿报名
根据公布的岗位和任职条件,符合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可选择1个岗位进行自愿报名,请于3月5日前将填好的《艺术学院系领导干部岗位意向表》交至学院办公室,联系人:王诗雨,联系电话:85222870。
2.会议民主推荐:根据自愿报名情况,经领导工作小组酝酿后,提出初步名单,不涉及提拔使用的,可直接进入(四)2程序进行表决。涉及提拔使用的,再进行会议推荐,由参加推荐会的人员按岗位职数进行独立的无记名投票。参加会议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本系全体正式在岗教职工和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会人员到会率需超过应到人员的80%,会议方为有效。
(四)酝酿和决定
1.领导小组结合根据报名和推荐提名的情况,充分讨论酝酿,共同研究确定提交换届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提出考察人选建议名单。
2.学院党总支会议经审阅材料和充分讨论后,以投票方式确定拟任免人选。会议需有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人员参加方为有效,考察人选需有应到会人数1/2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五)考察
对拟提拔任用人选的考察,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采取相应方式进行。
拟提拔任用人选在会议推荐环节中得赞成票均超过半数的,推荐环节意见直接作为任前考察意见。拟任用人选在推荐环节中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采取定向民意测验和个别谈话考察方式进行任前考察。定向民意测验到会率需超过应到人员的80%会议有效,拟任人选需获得过实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票。
(六)正式任命
1. 任前公示。对拟任用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2. 发文。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发文任命。拟任用人选既往有任同职经历超过一年的,不设试用期;涉及提拔的,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职之日起计算。
3. 任前谈话。对决定任免的干部,由学院党政正职同本人谈话。
(七)备案
学院党总支将正式任命的文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主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八)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