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黄少堂发布时间:2021-11-29
全体教工:
根据《暨南大学艺术学院/珠江电影学院教工荣誉奖实施办法(试行)》,学院决定开展第一届教工荣誉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条件
本次拟评选的奖项有教学院长奖、教学科研先进个人、管理服务先进个人、思政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按照《暨南大学艺术学院/珠江电影学院教工荣誉奖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
二、评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表。
本次奖项申报不设名额限制(每年评奖名额参照实施办法第九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
申报教学院长奖的请填写附件2;
申报教学科研先进个人的请填写附件3;
申报管理服务先进个人的请填写附件4;
申报思政工作先进个人的请填写附件5。
请申报人将申报书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需连同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携电子版(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于12月5日前,一同提交至各系(部)负责人处。
(二)系(部)材料审核初评。
各系(部)负责人负责审核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以及给出单位推荐意见(申请表相应栏目处),同一系(部)有多人申报同一项目的,请在意见中写明推荐次序。请各系于12月12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办公室。
(三)学院评审、公示。
学院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议、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未尽事项,请联系院办公室咨询,联系人王诗雨。
1.暨南大学艺术学院/珠江电影学院教工荣誉奖实施办法(试行)
2.教工荣誉奖申请(审批)表 - 教学院长奖
3.教工荣誉奖申请(审批)表 - 教学科研先进个人
4.教工荣誉奖申请(审批)表 - 管理服务先进个人
暨南大学艺术学院/珠江电影学院
2021年11月24日